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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县委决定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竞争性选拔职位共3个。共青团象山县委员会副书记1名,面向宁波市公开选拔;象山县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象山县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各1名,面向象山县公开选拔。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同时,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 共青团象山县委员会副书记:现任宁波市和驻甬部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副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县(市)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现任中层正职职务满1年或中层副职职务满2年的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的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不受职务要求限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7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象山县乡镇(街道)总工会主席: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现任中层正职职务满1年或中层副职职务满2年的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的人员;县潜力型以上企业副职以上、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任职满3年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象山县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县级部门和乡镇(街道)现任中层正职职务满1年或中层副职职务满2年的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相对应职务的人员;县潜力型以上企业、县直属国有企业、县辖内金融机构、各行政村(社区)团组织书记任职满3年的或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成员任职满3年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7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任职级时间计算截至2011年7月31日。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主要按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初审。公开选拔以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推荐,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对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受理报名。2006年以来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不受理报名。 在对公开选拔职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如果公开选拔的某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人,则该职位不进行选拔,已报名人员可转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工作由全市统一组织,时间定于9月3日。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公开选拔按每一职位取前8名为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前对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闱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按百分制计分。面试工作根据全市统一要求,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每个职位取前3名为考察对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决定任用。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任命或提名,委任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如目标职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决定该目标职位人选空缺。 四、个人报名方法及其他事项 1、报名方法。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8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设在象山县委组织部(象山县丹城后堂街21号县政府内)四楼会议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712917,65731663。查询网站:象山党建网(http://www.xszzb.com),中国象山港政务站(http://www.xiangshan.gov.cn) 本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65725951。
附:1、 附件: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 2、 附件: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3、 附件: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报名方式和流程
象山县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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