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08]7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08年9月1日起,我县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8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1元。 二○○八年九月十日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政发[2008]7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08年9月1日起,我县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8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7.1元。
二○○八年九月十日